關懷通訊 No.44 2016-09
“所以,你們禱告要這樣說”—- 從主禱文學習如何為宣教禱告
馬太福音第六章裡面,有一段很寶貴的經文。那就是,主耶穌親自教導我們的禱告,通稱“主禱文”。有時候我們誤以為這是主耶穌的禱告,事實上,這是主教導門徒如何禱告的範本。許多教會在每週崇拜時,會眾齊聲誦讀主禱文,表達同心的禱告;有許多牧者講解主禱文的意義和教訓。所以,絕大部分基督徒對主禱文是耳熟能詳的。基本上,通過主禱文我們可以理解我們與神、與己、與人、與物的正確關係。若以圖解來看,是我(禱告者)在中間,神(天父)在我上面,物質、自己與他人則在我的旁邊。然而,當我為宣教禱告,從宣教的角度來看主禱文時,我發覺我在這幅圖中的位置轉移了。是神在中心,而萬物、萬國、和萬民(包括我)則圍繞在四周。
這個禱告是以“我們在天上的父”開始,很明顯,父是主體;祂是最重要,也是最中心的。當耶穌十二歲時,就懂得“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”(路2:49),因此,祂教導門徒禱告時,同樣要求他們,要以天父的事為念。今天我們的禱告,大部分內容都是關乎我的事,人的事。我們需要回到耶穌所教導的禱告,效法祂常以天父的事為念。什麼是“天父的事”呢?主禱文前面一段提到了三願:神的名、神的國、神的旨意!而後面所提到的國度、權柄和榮耀,則是萬事萬物的緣由,也是我們所有禱告的基礎!主用了“因為”做連接詞,正因為國度、權柄、榮耀全是父的,這個禱告必然成就!這三願與三因前後呼應,說明了整篇主禱文就是天父的事!就讓我們來看天父最關切的是什麼?
觀看全文請點擊 ==> 2016 09 CMI AU-Web